工程焊協 [2016] 01 號

關于印發《中國工程建設焊接協會培訓管理辦法》的通知

中國工程建設焊接協會各分支機構、各會員單位:

現將《中國工程建設焊接協會培訓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中國工程建設焊接協會秘書處

2016年1月10日

中國工程建設焊接協會培訓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中國工程建設焊接協會(以下簡稱“協會”)培訓工作,切實加強培訓工作的管理,提高培訓質量,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協會章程,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培訓工作的目的:提高焊接從業人員的技術能力和技術水平,提升焊接從業人員的綜合素質,構建滿足社會及企業發展需要的焊接從業人員隊伍,進而推動全社會焊接工程質量的提升。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培訓是指由協會自主開展的及受有關機構委托開展的,單位和個人根據需要自愿參加的各類培訓。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培訓費是指用于焊接技術業務理論和操作技能培訓、有關機構認證以及受有關機構委托開展培訓所發生的各種費用。

第二章   培訓師資

第五條  為服務培訓工作,協會在秘書處下設培訓部,設專職人員負責培訓工作。

第六條  培訓講師以協會現有專家、顧問為主,并吸納部分專業素質高、授課經驗豐富的資深專家委員會成員。有實操內容的培訓,可由協會在獲得全國技術能手稱號技能專家中聘請首席技能專家和教師擔任。

第七條  外聘培訓講師以業務合作方、專業人士、培訓機構等組成。

第八條  培訓講師應在每年年初根據其業務領域特點或協會培訓工作需求確定授課內容,制作培訓教案,并報協會備案。協會將在一定范圍內組織相關人員聽取授課教師預講,最終確定授課人選,或根據需要指定授課人選。

第九條  培訓講師應在培訓前認真做好培訓課件并根據技術發展和課程要求對培訓課件進行修改、補充;培訓前將培訓課件發至培訓部備案;做好培訓課程的備課和現場互動工作;根據情況做好培訓后的評估工作。

第三章   培訓的組織與實施

第十條  秘書處負責組織編制培訓費用預算、制定和落實培訓計劃,負責審定培訓經費收支,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培訓實施等工作。培訓部是培訓工作的主體,負責培訓需求的報送、培訓的具體實施以及培訓效果的評估等。

第十一條  需與其他機構共同開展的培訓,由秘書處實施相關協調和組織工作。

第四章  培訓效果評估

第十二條  學員培訓效果主要通過書面考試、實際操作考核成績予以確認。

第十三條  培訓講師授課效果由培訓部每年進行綜合評定,評定依據來自問卷調查、講師授課學時、授課時長等。

第十四條  培訓項目結束后,培訓部要在3個工作日內,將辦班形成的所有材料報協會歸檔,歸檔材料包括培訓協議書、《培訓項目審批備案表》、開班通知、教學計劃、課程表、教師名單、學員情況登記表、考核成績表、證書編號、經費收繳情況和辦班小結等。

第十五條  培訓部要對組織的各項培訓做出分析,不斷總結提高,以使培訓能真正起到應有的效果。

第五章  培訓費管理

第十六條  培訓費本著“為行業和會員服務、不以盈利為目的、收支平衡”的原則收取,并實行預算管理。

(一)上年12月份提出下一年度使用預算,批準后,納入本單位年度預算管理。

(二)年中遇有新增加的未納入預算的培訓項目,及時追加預算。

第十七條  培訓費主要用于焊接及相關行業從業人員的培訓、資格鑒(認)定等的相關科目:①教材編寫、印刷;②教材購買;③師資講課費;④專家咨詢費;⑤場地租用;⑥超旅費;⑦備品、備件;⑧設備使用;⑨材料;⑩檢驗、檢測;11試件制備;12服務費;13其他。

第十八條  協會收取的培訓費納入財務統一核算,確保培訓經費的合法使用。

(一)按國家規定需繳納稅費的,按國家規定執行。

(二)秘書處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要求,做好會計核算工作,每年向理事會報告培訓費收支情況。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定期將會計資料交檔案室存檔。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九條  本辦法由中國工程建設焊接協會秘書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行。